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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预警的通知

天津大学在职研究生快讯:

  各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41]号令)和《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将对截至2023年1月超过或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作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请各学院清查本学院超过或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名单,并对相关学生做出学籍预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超过或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应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 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但学位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未通过,可以申请结业。

  2. 肄业: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修完课程学习计划要求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肄业。

  3. 退学:2023年3月13日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将按《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作退学处理。

  二、办理流程

  1. 符合结业/肄业条件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申请。

  2.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结业/肄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申请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

  3.申请人导师在《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学院教务员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如学生不在校可由学院老师负责统一办理)。

  5.学院提交研究生结业/肄业情况审核表。

  6. 学校颁发结业/肄业证书。

  三、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1.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一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并打印研究生毕业情况审核表,报研究生院审批换证。

  3.由学院教务老师进行毕业审核,打印毕业审核表,报研究生院审批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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